【考試】如何請考試假?成績給分標準為何?
- 請假手續申請,請登入至e校園服務網學生請假系統申辦請假。
- 事假需於考試日前一日完成線上申請,其他假別至遲須於該科考試結束三日內提出線上申請,逾期不受理。
- 如為期中考試,由授課教師自行辦理補考。如為期末考試,可由綜合業務組協助補考;期末考試之補考,須依教務處綜合業務組公佈之時間參加補考,且以一次為限,逾期未參加考試者,該次考試成績以零分計算。
- 考試請假時請上傳有相關證明,以利審核假別及給分標準:
- 公假、喪假、產假、育嬰假、重病住院者:按實得分數計算。
- 病假、生理假、心理假:成績若超過六十分,則超過六十分之部份以七折計算。
- 事假:成績以七折計算,折算後成績最高以60分計。參加政府舉辦之考試以及全民英檢、多益及托福考試,持到考證明,得按實際分數計算。
路徑:靜宜大學→行政單位→教務處→綜合業務組→課務課程相關法規→【靜宜大學學生考試請假及補考辦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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