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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學】在學期間若重考至其他學校,在靜宜的學籍要如何處理?到其他學校抵免學分需要辦什麼證明?

  1. 依據【靜宜大學學則】規定,學生自願轉往他校肄業者,應檢具家長或監護人之書面同意書(檢具無家長或監護人之證明文件者及研究生,免附),向綜合業務組申請,於完成退學離校手續後,發給轉學證明書。轉學手續一經辦妥,即不得申請復學。
  2. 至他校辦理抵免需本校成績單,請同學另行申請。

路徑:靜宜大學→行政單位→教務處→綜合業務組→學籍成績相關法規→【靜宜大學學則

路徑:靜宜大學→行政單位→教務處→綜合業務組→各項文件申請→【休學/退學/復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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