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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選課】因疾病,受傷無法修習一般體育課程(必修),該如何選課?

凡因身心障礙無法修習一般體育課者,需持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、教學或區域醫院專科醫師診斷證明(診斷證明醫生囑言須明確指示病名,並指示無法參與該項課程),於加退選前至體育室辦理選修「適應體育」。若短期可治癒,則辦理緩修體育課程,不宜轉修適應體育課程,待痊癒後再補修一般體育課程。


路徑:靜宜大學→e校園服務網→選課手冊暨課程綱要查詢→選課相關資訊→各系選課相關注意事項→【[體育室]體育課程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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